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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嫁新娘:我老公是顶级大佬无删减全文

简翎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章铃这边有了小姑子打扰,那边的慕凌风也有美女去打扰他。不过很快,那个打扰慕凌风的美女就离开了。没两分钟,又有一个美女去打扰他,同样的,很快也离开。前后两个美女搭讪,慕凌风都冷冰冰的,不理不睬,一声不吭。再热情的人也受不了他冷冰冰的样子。章铃看着那一幕,嘴角翘了翘,挂出点笑意来。那些美女搭讪慕凌风就是个错误,慕凌风明说了,他不喜欢女人。人家喜欢的是男人。他喜欢男人......章铃忽然就想到了视她如亲妹妹的唐晓旭,旭哥总夸他的老板很好,对他极为信任及倚重,好得不能再好了。章铃也亲眼目睹过慕凌风对唐晓旭的信任及包容,慕凌风对她温和的时候,还是唐晓旭告诉他,她是邻家妹妹。在诗雨的咖啡店里再相遇,她笑着想和慕凌风打招呼,慕凌风面无表情,冷漠至...

主角:章铃章慕天   更新:2025-02-21 15:2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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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章铃章慕天的其他类型小说《替嫁新娘:我老公是顶级大佬无删减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简翎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章铃这边有了小姑子打扰,那边的慕凌风也有美女去打扰他。不过很快,那个打扰慕凌风的美女就离开了。没两分钟,又有一个美女去打扰他,同样的,很快也离开。前后两个美女搭讪,慕凌风都冷冰冰的,不理不睬,一声不吭。再热情的人也受不了他冷冰冰的样子。章铃看着那一幕,嘴角翘了翘,挂出点笑意来。那些美女搭讪慕凌风就是个错误,慕凌风明说了,他不喜欢女人。人家喜欢的是男人。他喜欢男人......章铃忽然就想到了视她如亲妹妹的唐晓旭,旭哥总夸他的老板很好,对他极为信任及倚重,好得不能再好了。章铃也亲眼目睹过慕凌风对唐晓旭的信任及包容,慕凌风对她温和的时候,还是唐晓旭告诉他,她是邻家妹妹。在诗雨的咖啡店里再相遇,她笑着想和慕凌风打招呼,慕凌风面无表情,冷漠至...

《替嫁新娘:我老公是顶级大佬无删减全文》精彩片段

章铃这边有了小姑子打扰,那边的慕凌风也有美女去打扰他。
不过很快,那个打扰慕凌风的美女就离开了。
没两分钟,又有一个美女去打扰他,同样的,很快也离开。
前后两个美女搭讪,慕凌风都冷冰冰的,不理不睬,一声不吭。
再热情的人也受不了他冷冰冰的样子。
章铃看着那一幕,嘴角翘了翘,挂出点笑意来。
那些美女搭讪慕凌风就是个错误,慕凌风明说了,他不喜欢女人。
人家喜欢的是男人。
他喜欢男人......
章铃忽然就想到了视她如亲妹妹的唐晓旭,旭哥总夸他的老板很好,对他极为信任及倚重,好得不能再好了。
章铃也亲眼目睹过慕凌风对唐晓旭的信任及包容,慕凌风对她温和的时候,还是唐晓旭告诉他,她是邻家妹妹。
在诗雨的咖啡店里再相遇,她笑着想和慕凌风打招呼,慕凌风面无表情,冷漠至极,眼角风都不给她。
旭哥解释了,他马上就换成温和的笑脸。
那不是他有风度,而是他对旭哥的好。
他是同性恋,喜欢男人,他对旭哥那么好......他喜欢的人是旭哥!
对她温和,那是对旭哥爱屋及乌。
想到这里,章铃心情复杂也有点哭笑不得。
她和旭哥竟然是情敌关系!
旭哥开口闭口也是他的老板,两个人会不会是两情相悦?
碍于世俗观念,两个人只能一直保持着老板和工人的关系,无法真正走到一起?
怪不得旭哥年近三十也不找女朋友。
怪不得慕凌风不管她是不是章慕天的掌上明珠,都愿意娶她。
娶她当挡箭牌的。
察觉到章铃盯着自家大哥看,慕筱雅扭头看向距离她们五张桌子远的大哥。
她俏皮地笑着打趣章铃:“大嫂,我大哥是不是很好看?”
“是很好看。”
章铃夸赞地道:“你也很漂亮,你们兄妹男俊女俏。”
慕筱雅笑:“大嫂也是,大嫂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。”
不像章清总是矫揉造作。
章清喜欢她二哥。
慕筱雅哪有看不出来的。
章清刻意接近她姐妹几个,想和她姐妹几个成为好闺蜜,然后借着近水楼台先得月,追求她们的二哥。
慕筱雅和几个堂妹妹都不喜欢章清,谁也没有和章清成为好闺蜜,就是普通朋友也不算。
听到大哥的舅舅要撮合大哥和章家千金时,慕筱雅几个都为大哥感到不值,哪怕他们大哥是在乡下长大的,仍然是他们的大哥,是他们慕家的大少爷。
会看轻他们大哥的人,他们都不喜欢。
但那是大哥的舅舅,大伯娘又答应了,他们这些小辈能说什么?就是奶奶都不好多嘴,免得大伯娘不爽。
毕竟大伯娘才是大哥的亲妈。
“我大哥洁身自爱,没有和任何女性传出过绯闻,是个很好的男人,大嫂和我大哥熟悉后,就知道我所言非虚。”
慕筱雅敛回了看大哥的视线。
她是背对着大哥的。
不过大哥看到她和大嫂坐在一起了。
章铃对这个隔房小姑子印象很好,慕筱雅说的话,她听听,笑笑,不作回应。
好不好又如何?
他又不喜欢女人。
就在姑嫂俩看慕凌风的时候,又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去和慕凌风搭讪,慕凌风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,连看都不看那个女孩子一眼。
那女孩子很是委屈,也很尴尬,很快就扭身走了。
慕凌风是看到了大堂妹,由于他认不出章铃,以为大堂妹是和熟识的人在一起,他没有凑过来打扰妹妹和朋友聊天。
不少前来搭讪的女子,他也不想搭理。
他都是有老婆的人了,哪怕与老婆是闪婚,没有感情,他也会忠于家庭,忠于婚姻,不会给老婆戴绿帽子的。
况且,他是真不耐烦搭理那些女孩子。
在乡下,也有不少女孩子接近他,各种追求他,烦都烦死人了。
还是章铃这种识趣的女人好一点,省事。
慕凌风对老婆还是满意的。
“大哥。”
慕峥走向慕凌风。
他在屋里和几位老总聊着生意上的事,被章清的眼神强奸了无数次,实在受不了那花痴般的眼神,跟几位老总说了声失陪,就出来了。
看到自家大哥安安静静地坐着吃东西,慕峥想都不想就走向了大哥。
“嗯,坐。”
慕凌风抬头看向弟弟,俊脸上神色温和。
慕峥坐下。
“大哥怎么一个人?宁奶奶不是让你带着大嫂出来走一走,熟悉一下你舅家的环境?”
慕峥张望了一下,看到了和大堂妹坐在一起的大嫂,他冲章铃点点头。
用慕筱雅的话说,他们平辈的都是今晚才知道,他们有了个大嫂。
长辈们挑着今晚这种场合下,曝光了大哥已婚之事,说明了,大哥和大嫂的事,不会再改变,大哥认定了大嫂,长辈们是否真心接受,那是长辈的事,他们这些平辈都要接受章铃是他们长嫂的事实。
慕凌风抿唇不语。
他找不着老婆。
说出来,弟弟得笑死。
见大哥不语,慕峥反应过来,他笑,“大哥记不住大嫂的样子?”
他们眼里的大哥很优秀,浑身都是优点,唯一的缺点就是认人方面很差,前一刻才见过面的,转过身去,大哥又忘记了,但别人不知道大哥认人这方面很差,还以为大哥冷漠高傲,只对身边人温和。
与大哥朝夕相处时间长了,大哥就能记住。
大嫂和大哥婚后都没有住在一起,更不可能朝夕相处,大哥能记住才怪。
慕凌风的俊脸蓦地红了。
“大哥要不拍一张大嫂的相片,当成手机屏幕背景图,这样天天都能看到大嫂,就能快速记住大嫂的样子。”
慕峥建议。
慕凌风不吭声。
半晌,他低沉地道:“以后再说吧。”
总要找机会和章铃相处过,看看夫妻俩是否处得来。
合不来的话......就这样吧。
她若是不耐烦了,可以提离婚,他愿意配合着离婚,并且将离婚过错揽到他身上,不用她承受别人的指责。
慕峥笑笑,“行,大哥哪天需要大嫂的相片了,就叫筱雅帮你拍一张大嫂的相片给你。”
他是当小叔子的,不好偷拍大嫂。
兄弟俩相处融洽,慕凌风还神色温和,不远处的章铃看着,在心里叹一句:他果然好男风!
对男人就温柔得很,对女人就冷冰冰的。

章铃看向了远处那辆车,对唐晓旭说道:“旭哥,改天有空再聊,你老板还等着你。”
唐晓旭也不好让老板等太久,便说道:“过段时间,我们没那么忙了,放假回来再约你出来吃饭,好好聊聊,要是能约上你老公一起就更好。”
“好。”
两个人互道再见,唐晓旭就快步走向了自己的车子,边上车边对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慕凌风说道:“老板,不好意思,让你久等了。”
慕凌风温和地道:“没事,衣服买到了,你送我回家,就回你家里看看再回农场,现在果园里的果子开始成熟,可以上市了,我不在的这两天,辛苦你了。”
“老板客气了,那都是我该做的事。”
唐晓旭边发动车子边应着。
“老板可以在家里多陪陪家人。”
“嗯,我估计会逗留上几天,还得去其他公司看看。”
慕凌风想着既然要留在市区几天,干脆就去其他公司看看,虽说他名下的所有公司,都在他的掌控之中,公司里的管理层亦忠心耿耿,他经常当甩手总裁,也不能甩手太久。
久不露面,公司里的人都忘了还有他这个老板。
老爸也要他去慕氏集团坐一坐。
怎么说都是家族企业,遇到了难题,他不能不管。
在慕凌风认为,父亲只要邀请他去慕氏集团坐坐,就是遇到了难题,需要他去化解。
唉,身为长子长孙,就是有操不完的心。
忙不完的事。
“老板不用相亲了?”
唐晓旭打趣了一句。
他知道老板每次回市里都会被催着相亲的。
“我奶奶还有我妈最近都很安静,没有再催我相亲,我......哦,晓旭,我好像忘了一件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唐晓旭颇有点好奇。
老板记性很好,除了认人这方面不太好,那是老板有轻微的脸盲症,一个人,老板需要天天见着,连续见上三个月的时间,才能记住对方的样子。
否则,老板记不住对方的面孔。
还记得他刚认识老板的时候,经常是今天见了面,明天再见,老板问他是谁?
有时候碰上了,他和老板打招呼,老板一脸懵的样子,一副“我认识你吗?”的表情。
直到天天能见上面,老板才记住他的样子。
“我好像,结了婚。”
慕凌风是真忘记已婚一事。
领证那天他最喜欢的棉花,哦,是一匹母马,生了小马,他惦记着棉花生娃,领了证,匆匆忙忙就跑回农场,之后又忙着各种事情,压根儿就想不起自己有个老婆的事。
夫妻俩就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下来。
现在想起来,他连老婆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了,只知道她是章氏集团老总的千金。
是大舅和大舅妈极力推荐,母亲松了口,同意了他和章总的女儿相亲,他被家里催婚催得烦,为了耳根清净,他那天是带着户口本去相亲。
章小姐长什么样,慕凌风真想不起来,在他看来,她就是五官齐全,不缺眼不缺鼻子的,有什么特征,美不美,他看不出来。
怪他的脸盲症。
相亲即领证。
后来,母亲好像和他说,错了错了,说他老婆虽是章总的女儿,却是与前妻所生的长女,不得宠的,上流社会的人都没有见过章总的长女,还说他娶了章总的长女于他没有帮助。
他需要什么帮助?
继承了太奶奶所有的财产不说,自己创业也非常的成功,哪怕他不继承慕氏集团,他个人资产都近千亿了,几乎可以和慕氏集团并驾齐驱。
他需要的是耳根清净,不用千挤万挤的,挤一点时间去相亲,配偶栏上有个人名占着就行。
章总的长女也是章总的女儿,母亲想让他娶章总的女儿,他娶了。
管他是长女还是次女,都是章总的女儿。
唐晓旭惊得差点追尾前面那辆车。
他缓了缓被吓到的心神,“老板,你结婚了?”
慕凌风颇为苦恼地道:“我记得我是结婚了,可我一时间想不起来我老婆叫什么了,她长什么样我也没记住。”
唐晓旭哈哈地笑,“对老板来说,太正常不过了。”
被下属笑了,慕凌风也不生气。
嗯,记不住老板的样子,对他来说,的确是正常的事。
“老板结婚了,以后就不用再被家里催婚,可以安心地打理生意,挺好的,不过,有机会的话,老板还是带老板娘过来,让我们大家见上一见,免得路上遇到了都不认识。”
慕凌风神色转冷,说道:“她未必愿意。”
唐晓旭一下子不说话了。
他知道老板打小在乡下长大,哪怕他是慕家的大少爷,别人私底下也叫他老板乡巴佬,本市那些豪门千金都不乐意嫁他老板。
农场里养着很多马牛羊,鸡狗鸭猪等动物,千金小姐去了,怕是会嫌弃得很。
慕凌风没有将老婆放在心上,他会闪婚,完全是为了耳根清净,不记得她就不记得,两个人没有留下联系方式,她也不会吵到他,这样,还挺好的。
至少达到了他的目的,家里长辈因为他已婚,不再催婚,老婆不会与他联系,结了婚像没结婚一样,互不干扰。
章铃也不知道唐晓旭的老板就是自家男人,她目送着唐晓旭走后,才走向齐秘书的那辆车。
见她过来,齐秘书开了车锁,让她上车。
“章小姐,他们是谁?”
好帅!
齐秘书是章慕天的秘书,平时会跟着章慕天去谈生意,有些老总的儿子长得挺帅的,她是见过帅哥的人。
但是刚才看到的那个男人,是她长这么大见过最帅的男人。
就是那个和章铃说话的眼镜男,也是斯斯文文的,没有那个帅哥那般俊美,却又很吸引人。
“我好闺蜜的哥哥和他的老板。”
齐秘书哦了一声,夸赞地道:“他们都好帅。”
章铃看向齐秘书,“齐秘书孩子都上幼儿园了吧?”
齐秘书边开车边笑道:“是,我儿子上幼儿园了,当妈了也不妨碍我欣赏帅哥。”
她若不是已婚已育,也不能成为章总的秘书,太太是不允许年轻未婚的女孩子给章总当秘书的。
章铃不说话了,旭哥的老板的确很帅,还很温和,一看就是个修养极好的绅士帅哥。

章铃偏头看慕凌风,慕凌风也看着她。
他面无表情,章铃动了动嘴皮子,想说的话到了嘴边还咽了回去。
“外婆,奶奶,我带章铃出去走一走,熟悉一下外婆家里的环境。”
慕凌风开口了,他的声音富有磁性,很好听。
不过也要他表现温和时,说话才好听,若是绷着一张脸,说话就是冷冰冰的,没有温度,很伤人。
慕凌风不喜欢这种场合,章铃是不习惯。
既然宁老太太提了出来,小夫妻俩那是一拍即合。
很快,慕凌风带着章铃出去。
待在主屋里的人,基本上都是上了年纪,又与宁慕两家私交极好的。
年轻人在屋里待不住,几乎都在院子里,三五成群聚在一起,谈天说地。
这是大型交际场合,也是大型的相亲现场。
很多人就喜欢在宴会上给自己的儿女相看另一半。
小夫妻俩出了主屋,往院子里一看,好多人,慕凌风抿紧的唇瓣扯动,说道:“草坪边上还有几张空桌子,你随便找一个位置坐着,我去给你拿点吃的。”
说着,慕凌风转身就走,都不给章铃回话的机会。
他那么体贴,章铃就不跟他客气了,穿过庭院,来到了草坪上,在一张空桌子前坐下。
坐下后,章铃才有时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。
宁家大宅对于慕家来说不算大,但对于章铃这种目前连房子都没有的人来说,很大很大了。
院子里的环境优美,大草坪边上摆放着一张张的桌子,每张桌子前都放着四张椅子,不过那些宾客大多数是站着,草坪中央有人伴着悠扬的乐声在跳舞。
章铃是跟着章慕天过来的,她的身份,很快就在人群中传开,就连她和慕凌风闪婚的事,也开始传播。
不少人都偷偷打量着章铃。
章铃浑不在意,若是有人冲她友好地点点头,她会回以微笑。
数分钟后,章铃看到了慕凌风端着一个托盘出来,托盘上放着很多吃的,还有两杯红酒。
慕凌风站在屋门口,不动了。
章铃狐疑。
她看着慕凌风,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动了。
慕凌风的视线从那一张张的桌子扫过,来来回回地扫了几次,却无法确定章铃坐在哪一张桌子前。
他与章铃统共才见了几次面,还没有办法记住章铃的样子,章铃的声音,他亦没有记住,只记得章铃穿着一袭白色的晚礼服,可是,坐在那些桌子前的人,有好几个都是穿着白色的晚礼服。
最要命的是,那几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女人,都是独自占据一张桌子,若是只有章铃一个人是占据一张桌子的,慕凌风通过分析还能找到自己的老婆。
怎么办?
慕大少爷懊恼地嘀咕了一句什么话,没有人能听清楚。
为了不出丑,慕凌风决定了,自己也找一张空桌子坐下,他有脸盲症,章铃又没有,她看到他后,会坐过来与他一起的吧?
慕大少爷这样想着,便端着托盘走到一张空桌子前,放下了托盘,再将他拿出来的两碟子美食摆放在桌子上,还有两杯红酒,之后,他唤来了一名佣人,让佣人拿走了托盘。
他这才坐下。
慕凌风的这一连串举动,章铃都看在眼里。
她的视线还追随着慕凌风走,以为慕凌风会来找她,谁知道他看了片刻后,竟然自己占据了一张桌子,并没有走向她。
这是......不想和她一起吧。
虽说慕凌风对她的态度有时候很好,可有时候却很冷漠。
也是,两个人是闪婚的,没有感情基础,她更是代替妹妹嫁给慕凌风,慕凌风在领了结婚证后,应该就知道娶错了老婆,人家心里不知道多委屈呢。
离了长辈的盯视,他懒得搭理她。
这样猜测后,章铃就不好拿着热脸去贴慕凌风的冷屁股,她没有再看慕凌风,而是自己起身走去拿吃的。
草坪的另一边摆着长长的桌子,桌子上也摆着很多吃的喝的。
她还不用进屋里去。
刚才坐着不动,是慕凌风说了他去帮她拿些吃的。
数分钟后。
“你好,我能在这里坐下来吗?”
章铃吃得正欢时,旁边传来清脆带着善意的问话。
她抬头望去,是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孩子,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,同样一袭白色的晚礼服,佩戴着一整套的蓝宝石珠宝,浑身散发着尊贵的气息。
仅是两眼,章铃就知道对方非富即贵。
她笑了笑,说道:“可以呀。”
女孩子却没有马上坐下来,她看了一下章铃面前的盘子,轻笑地道:“我也去拿点吃的。”
她转身走开。
没两分钟就回来了。
她只给自己拿了一杯红酒,两块点心,几块水果。
分量好少。
章铃看看自己盘子里的食物,她吃了几分钟,分量都比对方的多。
不认识对方,章铃也不怕丢脸。
她出门前并没有吃东西,父亲特意提醒她吃点东西再出门,她偏不。
就要在宴会上大吃特吃。
“你真是章总的女儿?”
对方问她。
章铃嗯了一声,“我是他的长女。他在我四岁的时候和我妈离婚,我跟了我妈。”
女孩子打量着她,笑,她的笑容温和而真诚,没有夹带着杂质,让章铃对她的印象非常好。
“我叫慕筱雅,慕凌风的大堂妹,我爸是他的三叔。”
原来这是慕家的大小姐。
怪不得浑身散发着贵气。
“慕小姐,你好。”
“叫我筱雅吧,我要叫你大嫂的,之前不知道你和大哥的事,只听说大哥的舅父给他介绍了女朋友,没想到大哥直接就和你领了结婚证。”
“家里长辈也没有吭过声,以至于今晚我才知道我有了个大嫂。”
慕筱雅解释。
她猜测家里长辈是等大哥带大嫂回家见家长,再吭声的。
“很意外吧,我也是,我爸只叫我去相亲,你大哥直接就要我去领证。”章娅都觉得意外。
慕筱雅笑,“或许这就是你和我大哥的缘分吧,大伯娘操心着大哥的婚事,大哥被催婚催得怕了,与你投缘,就直接一步到位。”
她也猜不透大堂哥的心思。
大堂哥自小在乡下长大,虽说对他们这些弟妹都很好,他们也敬重大哥,但相处的时间不长,总感觉兄妹情薄了点儿。
慕筱雅是慕家这一辈的第一个女娃儿,打小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谁都不怕,唯独在大堂哥面前不敢造次。
章铃在心里腹诽:什么缘分呀?她是要钱,他是要个老婆,好堵住家里人的嘴,还能遮掩他不喜欢女人,是个同性恋的事。
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。

章铃掏出结婚证。
“妈,你看,你女婿长得可好看了。”
她将结婚证递给母亲。
章母接过结婚证翻开来看。
章铃和慕凌风彼此都不认识,贸然领证结婚,拍结婚照时,两人都很不自然,表情严肃得很,没有一点笑意。
让人一看就觉得这桩婚事,结得不情不愿的。
“铃铃,这个男人瞧着就不好惹,你爸给你安排的男人,能好得到哪里去,你看看,能不能离婚,妈就是不治了,也不愿意搭上你后半生的幸福。”
章铃从母亲手里拿回了结婚证,随手又揣回裤兜里。
“妈,不要再说治不治的话,我有钱了,你做肾脏移植手术的钱,以及后续吃药要花的钱,都够的了,你只要安安心心地治病就行。”
“其他的不要多想。我有爸等于没有爸,妈是我最重要的人,妈不是说要等着我哥回来的吗?妈就要好好地活着。”
“你女婿......是本市慕家的大少爷,我爸是想安排给章清的,章清不喜欢,嫌弃慕大少爷在乡下长大,我爸大概是有求于慕家,也是想和慕氏合作吧,舍不得这门亲事,才让我代替章清嫁慕凌风的。”
“重要的一点是,慕凌风喜欢男人,所以,我和他结婚,就是挂名夫妻,搭伙过日。”
想到慕凌风说他很少会进城,大多数时候都是待在乡下,章铃又说道:“我和他搭伙过日子都不算。”
因为夫妻俩不会住在一起。
章母眼睛红红的,“铃铃,是妈害了你,你这是,等于守活寡呀。你爸太狠了,果真是有了后妈就有后爸,都怪我没用,拖累了你。”
章铃却安慰着母亲:“妈,我本来就对婚姻爱情不抱希望,没有憧憬过,这样子其实挺好的,我和他结婚了,互不干涉,还能从我爸那里拿到一大笔钱,我们母女俩都能缓一口气。”
“妈,你是我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,为了你,我什么都可以去做。”
“别难过了,我跟他又没有感情,要不是看结婚证,我现在都不记得他长啥样了,没有感情就不会受伤害,但也有好处的,他在市区里有房,我们可以搬进去住。”
“省点房租钱,他那房子离我的店也很近,我每天骑辆电动车上班就行。”
章母还是难过。
恨自己身子不争气。
得了那样的病。
本来她的女儿也很优秀的,不依靠父母,自己创业算是小成功,生意好的时候,收入比一些白领都要高。
因为她的病,女儿的积蓄全花光。
房子车子全都变卖。
“妈。”
章铃抽了纸巾要帮母亲拭泪,被母亲拿过了纸巾自己擦拭了泪水。
“妈,塞翁失马,焉知福祸,说不定我闪婚,是件好事呢,凡事都有两面性的,你也看过了,慕先生长得很好看,就是把他当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看也不错呀。”
章母哽咽着:“那是你的一生幸福......等妈出院了,你跟他好好相处,看看能不能将他的性取向扭转过来,实在不行,就离婚。”
章铃笑着:“好好好,都听妈的,妈不要再想了,只要我觉得是值得就行,妈好好养病。”
章母也知道事已至此,再难过也没用,只能往前看。
她一定要好好地养病,早点做了手术,早日康复。
不能让女儿白白牺牲幸福。
“铃铃铃......”
章铃的手机响了起来。
是她的好友唐诗雨打来的。
章铃接听了电话。
“铃铃,你在医院吗?我想去看看阿姨。”
“在的,我妈刚做完透析。”
唐诗雨说道:“行,我现在上去,我在医院门口了。”
说着唐诗雨主动结束通话。
几分钟后,唐诗雨便出现在病房门口,她提着一袋水果,一盒适合章母吃的营养品。
“阿姨,铃铃。”
唐诗雨敲门进来。
章铃连忙上前去接过了水果和营养品,说好友:“诗雨你来看我妈,我们就很开心的了,不用再买东西过来。”
“就是一点水果和适合阿姨吃的营养品。”
唐诗雨走到病床前,章母要坐起来,她连忙阻止。
“阿姨,你躺着。”
“诗雨来了,快坐。”
唐诗雨是闺女最好的朋友,也曾是老邻居,相识了十几年,章母算是看着诗雨长大,很喜欢这个女孩子,当成第二个女儿疼爱着。
章铃搬来椅子给好友坐下。
唐诗雨问了一下章母的近况后,便从两边裤兜里掏出了两叠钱,她将那两叠钱递给好友,说道:“铃铃,阿姨,这是我一家人筹到的钱,先借给阿姨做手术。”
章铃还没有卖掉母女的住处时,两家还是邻居,就跟唐家借了不少钱。
卖了房子搬走后,章铃又跟好友借了几次钱。
唐家帮了母女很多。
这个年头,工作不好找,生活不易,还肯借钱的,就是恩人了。
“我大哥今天发了工资,他留下一点零花钱,余下的都拿回来了,他今天跟他老板回了市区,不过没有待多久就走了,说是农场里的母马今生要生小马。”
唐诗雨的大哥读书不怎么样,却喜欢伺候马牛羊的,在一处大农场里干活。
干了几年,得到老板赏识,现在已经是农场的管理员,成了老板的左膀右臂。
章铃母女俩感激不尽。
章铃推回了好友递钱的手,感激地道:“诗雨,谢谢你和你的家人,下次大哥回来了,我请他吃饭。这钱,我们不能收。”
为了她母亲的病,唐家人也跟着省吃俭用,有点余钱了就借给她。
两家人之前处得太好,她母亲和唐姨如同姐妹一般。
章铃是愧疚也是感激,愧疚因为自家的事还连累到好友一家,感激的是好友一家人都有情有义,无怨无悔地帮她。
“铃铃,这钱赶紧拿着,帮阿姨做手术,不是说快有肾源了吗,先做了手术再说,钱是身外之物,没有了我们还可以再赚。”
唐诗雨又要将钱塞过来。
章铃连忙解释:“诗雨,真的不用了,我向我爸借钱,他给了我两百万,足够我妈做手术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了。”
她打听过做肾脏移植手术成功的病例,前前后后花了一百多万。
现在她有两百万,够的了。
只要母亲身体康复,她的店重新营业,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。
欠唐家的钱,她会一点一点还清。

“章小姐住在哪里?我送你回去再回公司交差。”
齐秘书问着章铃。
“送我到市环五路那条街就行。”
她的鞋店就开在那条街,现在鞋店还在翻修中,未能开门营业,不过唐诗雨的咖啡店是开门的,章铃去好友那里。
主要是不想让齐秘书知道她住在哪里,免得齐秘书回去和父亲打小报告。
已经不再奢望父爱的章铃,并不想和父亲来往太多。
齐秘书嗯了一声。
她开车送章铃去到市环五路那条街后,在章铃的要求下,在一间咖啡店门口停了车。
“齐秘书,麻烦你了。”
“不客气,我也是奉章总之命。”
章铃拿着她的战利品,下了车,走了。
齐秘书看着她进了那间咖啡店,才开车离去,回公司向老总交差。
唐诗雨看到章铃进来,问她:“刚刚送你回来的人是谁?我瞧着那车不像是网约车。”
章铃将东西放在桌子上,一屁股坐下,应着:“我爸的秘书,让我明天晚上跟着去宁家参加老太太的寿宴,我那未见过面的婆婆想见一见我。”
婆婆想见她,没有通知她老公带她回家,而是跟她爸说,带她去宁家出席宴会。
还没有见面,章铃都感受到来自婆婆的不满意了。
希望见了面后,婆婆不会要求她住进婆家,当个小媳妇伺候婆婆。
保持现状是最好的。
章铃顿了顿后,说道:“他就叫秘书带我去买两套晚礼服,买了两套珠宝。”
“不要白不要,他要给我买东西,我就去买。”
父亲几十亿的身家,她从四岁之后,就没有从父亲那里得到过任何东西。
就是如今,若不是她代替章清嫁入慕家,他也不会为她花钱。
章清随便一套衣服都是高定的,佩戴的珠宝也昂贵,挽着的包,清一色的爱马仕,章清绝对是爱马仕最忠实的粉丝。
“那是,他要给你买衣服,你尽管往贵的挑,你代替章清嫁了慕家的大少爷,让章家和慕家成了亲家,得到的好处不知道有多少,章铃,你不要觉得自己占了便宜,那些都是你应得的。”
“要喝咖啡吗?”
唐诗雨问道,“我给你煮杯咖啡。”
“来一杯吧,有点犯困。”
唐诗雨刚去给章铃煮咖啡,唐晓旭带着慕凌风进来了。
“旭哥。”
章铃一抬头看到两位帅哥进来,她笑着打声招呼。
唐晓旭也笑,“铃铃,你也在呀,我们出门太早,这个点我就犯困了,拐道过来先喝杯咖啡。”
他还没有将老板送回家,很自然就带着老板一起过来了。
“诗雨刚进去帮我煮咖啡了,我叫她多煮两杯咖啡。”
章铃起身就走,经过慕凌风身边时,她冲慕凌风点点头。
慕凌风面无表情,一副不认识她的样子。
章铃眨眨眼,刚才在服装店门口遇上,她和慕凌风打招呼,慕凌风表现得很温和,这才多久呀,再见面,慕凌风待她如同陌生人了。
哦,他们也的确是陌生人。
“老板,铃铃就是我们刚才遇上的,我的邻家妹妹。”
唐晓旭注意到这一点后,赶紧向慕凌风解释。
慕凌风恍然,这才朝章铃点点头。
章铃:“......”
旭哥的老板过目即忘吗?
她带着满头的问号走开。
咖啡店里的其他客人都看向唐晓旭和慕凌风。
主要是慕凌风太帅了,哪怕他衣着瞧着很普通,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尊贵气息,是遮掩不住的。
唐晓旭带着自家老板走到章铃坐着的那张桌子前坐下。
“老板,要不要吃点心?这家店是我亲妹妹开的,铃铃在这条街道也有家店,她的是鞋店,前段时间出了点事,正在重新装修中。”
唐晓旭请老板坐下后,嘴上还在问着慕凌风要不要吃点心,人却往里走,自顾自去拿了今天新鲜做的点心出来。
他拿了好几样点心,每样点心都拿了四块。
慕凌风没有拒绝,他挺喜欢吃甜食的。
片刻后,唐诗雨和章铃一起出来,两个人手里都端着两杯咖啡。
“哥,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唐诗雨将手里的两杯咖啡分别放到哥哥和慕凌风的面前,又微笑地和慕凌风打招呼。
她是第一次见哥哥的老板,以前只听哥哥说他老板是个少见的美男子,今天一见,还真是少见的美男子。
慕凌风点点头,算是回应了唐诗雨的问好。
章铃将其中一杯咖啡递给好友,她才坐下来,很随意的一坐,就与慕凌风面对面。
慕凌风视线扫过来,她冲他笑笑,他弯了弯嘴角,笑得内敛。
刚才还满头问号的章铃又觉得唐大哥的老板真的好风度了。
“哥,你回家了吗?”
唐诗雨也欣赏帅哥,不过她从哥哥的嘴里知道慕凌风在感情方面很迟钝,爱慕者又多,她看了慕凌风几眼后,视线就回到自家哥哥身上,对慕凌风,明显不感兴趣。
唐晓旭留意着两个妹妹面对慕凌风的反应,还好,两个妹妹在面对超级帅哥时,眼神里只有欣赏,就像欣赏一朵鲜艳的花朵一样,并没有其他想法。
不同于那些爱慕老板的女人,见到老板如同花痴一般。
“等下送我老板回家,我会回去看看,吃顿饭,就要回农场去。”
唐诗雨拿出手机,“我发信息给妈,让妈加菜。”
“我早打电话给妈了。”
听到哥哥说已经跟母亲说了,唐诗雨才没有发信息。
兄妹俩话家常,章铃也能插上话,唯独慕凌风插不上嘴,他就默默地品尝他的咖啡,吃他的点心。
章铃留意到这个帅哥挺喜欢吃点心的。
慕凌风的安静在接到他母尚大人的来电催促后被打破。
“老板,夫人催了吗?我现在就送你回去。”
唐晓旭有点不好意思,要不是他说犯困,要跑到妹妹这里来喝杯咖啡,老板都快到家了。
“没事,晓旭,你们聊,我出去叫辆计程车。”
唐晓旭天天待在农场,偶尔才会回家一趟,就是回家也是匆匆忙忙的,很多时候连饭都不吃,慕凌风觉得有点对不起好友兼得力助手。
遂决定自己打车回慕家老宅,让唐晓旭有时间和妹妹聊聊天,回家陪家人吃顿饭。
慕凌风也不给唐晓旭拒绝的机会,向两个女孩子点了点头后,起身便走。
唐晓旭还是跟着出去。
不过是从车上拿下了慕凌风新买的衣服,交给了慕凌风,又帮慕凌风叫到了车,送慕凌风上车,唐晓旭才回到咖啡店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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