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运的是,今天晚上,我们竟然看到了极光。
曾经,我和沈凌约定过,要一起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看极光。
彼时的沈凌还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,牵着我的手许诺永远。
他说,我们会一起看极光,一起看大漠日落,一起去草原骑马。
其他的很多都实现了,只有极光出现的概率太低,我们去追了几次,都没有追到。
最后一次,也是他求婚前夕,我们又一次失望而归时,他抱着我说。
“也许是现在还和极光没有缘分,等我们有了孩子,带着TA一起来看。”
现在想想,原来夺走我运气的,是沈凌。
晚上,我和队友住在冰屋里。
即将睡着时,我忽然若有所感,走出去看了一眼。
极光变换着绚丽的姿态,美不胜收。
可不远处……似乎有个东西。
我定睛一看,是一个倒在地上的人。
“喂!
你没事吧!”
我连忙叫上队友,跑过去查看。
可那人,竟然是几乎被冻成了冰柱的沈凌,已经奄奄一息了。
领队连忙抢救他,喂他喝热水恢复体温。
抢救了半天,沈凌才悠悠转醒。
他颤颤巍巍抓住我的手,眼睛却望着天空。
“念之,我们这样,是不是也算……一起看过极光了?”
我没回答。
眼圈却红了。
第二天,沈凌被我们强行送上了回国的飞机。
而我,则继续跟着队伍拍摄。
下一站,是去非洲,拍动物大迁徙。
趁着还年轻,我想多去看看,看看那些我从未踏足过的土地。
也看看土地上的人,究竟过着怎样的,和我截然不同的人生。
大胡子领队听说了我的故事,告别的那一刻,他送了我一块皂石。
上面栩栩如生地雕刻了一只鲨鱼。
他咧嘴一笑:“孟,祝你开心。”
“谢谢。”
我感激接过,并和他拍了一张合影。
那张照片,主编也很喜欢,刊登在了最新一期关于北极动物的刊物上。
而再收到沈凌的消息时,已经过了很久很久。
是冯晴晴告诉我的。
简家被沈凌一把火烧了个干净,男女老少十几口人无一幸存。
沈母也被沈凌送进了精神病院,沈凌叮嘱,他妈妈的精神病很严重,一定要好好治疗。
任凭沈母如何嘶吼自己没病,都无济于事。
“念之受过的苦,你也该尝尝。”
这是沈凌对他妈说的最后一句话,在这之后,沈母就被关在那小小的病房里,再也没有出来过。
至于沈凌自己,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他。
据说他犯的罪危害巨大,数罪并罚,只要被抓到,一定会被判处死刑。
又过了很多天。
那天,我刚刚抵达非洲的肯尼亚。
突然收到了一笔数额巨大的转账,还有,国内寄来的一封信。
这封信几经波折,才终于到了我手上。
信上,只有寥寥几字。
念之,原谅我只能用死亡,来弥补自己对你的伤害,忘了我吧。
晴晴的越洋电话也正在此时打了过来。
“念念,沈凌自杀了,我听说他在自己身上开了38枪,最后一枪才打进心脏。”
看来,这是沈凌对自己的惩罚。
我闭上眼。
听到风掠过金合欢树的树冠。
刚好一只飞鸟被惊起,扑扇着翅膀飞向远方。
越来越远。
直到我再也看不见。